笔记 I
关于布罗德该不该烧
把“布罗德该不该烧卡夫卡的手稿”当成一个独立的道德难题讨论,其实已经偏题了。这个讨论大体沿着两条路走:一条说“应该烧,这是死者的遗愿,最起码的尊重”;另一条说“不应该烧,世界需要《审判》和《城堡》”。两边都说得很有道理。但两边都预设了一件事——预设卡夫卡真的以为布罗德会照办。
这件事我越想越觉得不对。
他清楚地知道对方是谁
卡夫卡和布罗德是二十多年的朋友。他清楚地知道布罗德是谁:一个精力充沛、几乎每周都在发表东西的作家和评论家,一个把他——卡夫卡——几乎从第一天起就认定为天才的人,一个主动替他张罗出版、替他写序、在他自己沉默的时候替他说话的人。把自己的全部未刊稿托付给“这样一个人”,并且请他“无条件烧毁”,这像是一个不了解对方的人会做的安排吗?
他不是不了解布罗德。他是在把手稿交给一个他已经验证过、会保留它们的人。
两张纸条
人们常常忽略:留给布罗德的其实不是“一份遗嘱”,而是两份字条,时间相隔几年,语气也不一样。较早的一份写在一张大纸上、放在抽屉里;较晚的一份是铅笔写的便条,用词更绝对一些——凡是我写下的东西,全部烧掉,读也不要读。
如果一个人真心希望别人烧掉他的东西,他可以把它自己烧掉。这件事不需要委托。他在布拉格有壁炉,在疗养院也有。他烧过不少东西——日记里有几处提到亲手烧稿子。他知道怎么烧。
他选择不烧,而把这件事交给一个不会烧的人去做。
最亲爱的马克斯,我最后的请求:我身后留下的一切……日记、手稿、信件(别人的和自己的)、草图等等,全部不经阅读,一律烧掉。
卡夫卡致布罗德,未注明日期的便条
一种可以被拒绝的请求
所以真正有意思的问题不是“布罗德该不该烧”,而是:卡夫卡为什么要写下这句显然会被对方拒绝的话。
我没有答案。但我怀疑,对他来说,“写下这句话”和“这句话被执行”之间,本来就不是一回事。他写下它,是因为他需要写下它——需要以“我本来是打算烧掉的”的方式把稿子交出去。交给一个不会烧的人。这样,剩下的那些字,就是被朋友保留下来的,而不是被他自己保留下来的。
这不是故作姿态,也不是试探。这更像是:他没有办法以“我想发表”的名义把《审判》交出去,但他可以以“请烧掉”的名义把它放到桌上。
讨论“布罗德有没有违背朋友遗愿”,回答其实是模糊的——他违背了字面,遵守了他理解中的意图。这两件事同时成立。卡夫卡也许正是在指望这种同时成立。
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评价,我倾向于这样:布罗德做了正确的事;卡夫卡写了那张条子也做了正确的事。他们两个人合作完成了一件单靠任何一个人都做不了的事,就是让那些稿子既被保留下来,又不必背负“被作者亲自交出来出版”的重量。
至于我们今天读到的这个版本——带残篇、带删节、章节次序常有争议、《审判》结尾的那一章到底放在哪里都还在讨论——我觉得挺合适。一份没有作者最终授权的文本,以“差一点就不存在”的姿态被读。这比任何精心编订的“作者意图版”都更贴近它本来的样子。